2016年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在全國實施,另外農業部、財政部在2016年17個省市區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。
1、農機購置補貼政策
2016年,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在全國所有農牧業縣(場)范圍內實施,補貼對象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,補貼機具種類為11大類43個小類137個品目,各省可結合實際從中確定具體補貼機具種類。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實施方式實行自主購機、縣級結算、直補到卡(戶),補貼標準由省級農機化主管部門按規定確定,不允許對省內外企業生產的同類產品實行差別對待。一般機具的中央財政資金單機補貼額不超過5萬元;擠奶機械、烘干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12萬元;100馬力以上大型拖拉機、高性能青飼料收獲機、大型免耕播種機、大型聯合收割機、水稻大型浸種催芽程控設備單機補貼額不超過15萬元;200馬力以上拖拉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25萬元;大型甘蔗收獲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40萬元;大型棉花采摘機單機補貼額不超過60萬元。
2、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政策
2016年,農業部、財政部繼續在江蘇等17個省(市、區)開展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試點工作,尚未開展試點的省份可自主決定是否開展,鼓勵非試點省份結合本省實際開展試點,加快淘汰老舊農機。農機報廢更新補貼與農機購置補貼相銜接,同步實施。報廢補貼機具種類是已在農業機械安全監理機構登記,并達到報廢標準或超過報廢年限的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。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標準按報廢拖拉機、聯合收割機的機型和類別確定,拖拉機根據馬力段的不同補貼額從500元到1.1萬元不等,聯合收割機根據喂入量(或收割行數)的不同分為3000元到1.8萬元不等。
來源:土流網